通知公告 >信息公布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郴州考点12月份考试公告

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现就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健康基本要求

(一)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二)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

二、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二)11月13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三)11月27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四)11月27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查询方法1: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2:点击中国政府网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五)11月13日后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六)11月27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七)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八)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九)未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十)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郴州市人事考试院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郴州考点12月份考试公告

考试期数

2021年第

考试时间

12月11-12

网上报名时间

(报满自动截止)

开始时间

11月129:00

截止时间

12月617:00

考试缴费时间

开始时间

11月129:00

截止时间

12月617:30

打印准考证时间

开始时间

12月99:00

截止时间

12月1017:00

温馨提示:

1、报名期间全天接收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每天考试可安排200个模块,报满为止。

2、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缴费。过期未交费的本次考试报名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以后不得修改考试时间。如未参加本次考试下次报名需重新缴费。

3、考生须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如已交费但无法打印准考证请于本次考试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前联系0735-283369307352263972

4、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不得错填,不得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报名。否则,造成本人和他人无法报名、考试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郴州市人考试院

郴州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20211111


版权所有、主办: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技术支持:湖南创智和宇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11113号-2

湘公网安备 43100202000164号